“解雇”與“辭退”

魏 勇

 

“解雇”與“辭退”作為用人現象,在當今社會中的一些企業、單位和部門裡時常出現。作為詞語,“解雇”與“辭退”也經常出現在廣播電視、報刊圖書和人們的談論中,成為現代漢語中常常使用的兩個詞。由于這兩個詞意義上有相似之處,因此不少人在使用時發生混淆,筆者認為有必要明確這兩個詞的詞義并加以辨析。

一、詞義

解雇,《現代漢語詞典》解釋為:停止雇用。

辭退,《現代漢語詞典》解釋為:“①解雇:~保姆。②辭謝,不接受;~禮物│導演請他飾演該片的主要角色,他~了。”

二、辨析

二者都是動詞,都有停止雇用的意思。

“解雇”強調解除雇用的合同或信約,含有較明顯而強烈的雇用關系色彩以及比較嚴厲而不留情的“按規定不再雇用”的意味。如:他被公司解雇了,只好在一家飯店裡做勤雜工。

“辭退”在表達停止雇用的意思時,強調恢复沒有雇用關系的原來狀況,含有“使雇用者離去”的意味,意思比“解雇”略輕。如:“但到春天,忽然聽說他已被校長辭退了(魯迅:《孤獨者》)。”另外,根據《現代漢語詞典》的解釋,“辭退”還表達辭謝,不接受的意思,如:他辭退了外國公司的高薪聘請,回國干起了屬于自己的事業。就這一點而言,“辭退”與“解雇”沒有同義關系。

 

選自《語文月刊》2003年第11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