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與否”的誤用

 胡隆佳

先看下面兩個例句:

1)任何地方,投資環境优劣與否,主要靠政府部門去全心營造。(《雜文報》)20011123日)

2)女雙冠軍是本屆奧運會乒乓球項目最早產生的,成敗與否對以後的乒乓球其他項目比賽至關重要。(《燕趙都市報》)200091)

上面兩個例句都用了“與否”,但都用得不妥。

關于“與否”的用法,《現代漢語虛詞例釋》(商務印書館,1982年)作了這樣的說明:只用于書面語,放在動詞或形容詞後面,對有關的行為、狀態或性質提出正反兩方面的情況。“×與否”相當于“×不×”。“與否”前面的部分一般是雙音節的,而且只能是肯定形式,不能是否定形式。

這就是說:“與否”一般不單獨使用,它只能附在動詞或形容詞後面,成“××與否”的結構,這一結構,實際上由三部分組成,即“××與+否”。其中的“××”是一個動詞或形容詞,“與”是一個連詞,“否”的意思是對“××”的否定。特別要注意的是,“與”前面的“××”只能是詞,而不能是短語。請看下面這個句子:

3)不去管選手回答正確與否,這個題目本身出得有問題。(《咬文嚼字》2003年第11期)

在這個句子中,“與否”與前面的“正確”組成“正確與否”這一結構。而“與否”前面的“正確”是一個形容詞,不是短語。“正確與否”的意思是“正確與不正確”。這個句子中的“與否”是用得正確的。

我們看前面兩個例句。例(1)中“與否”前面是“优劣”這個“优劣”不是詞,而是由“优”和“劣”兩個形容詞組成的并列短語。“优劣”的意思是“优良與惡劣”,也就是說,“优劣” 的意思是“优良與否” 的意思是相近的,“优劣與否”幾乎就相當于“优良與否與否”,多了一個“與否”。同樣,例(2)中的“成敗”是由“成”和“敗”兩個動詞組成的并列短語,意思是“成功與失敗”,與“成功與否”的意思相近,不能在後面再加“與否”。由此可知,由一對反義詞組成的短語,後面是不能再加“與否”的。

 

選自《語文學習》2004年第6期)